汕头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卫技人员100人公告
2021-08-27 17:46 汕头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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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经澄海区人民政府同意,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1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1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
其中招聘对象为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包括: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岗位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见《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要求一般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10日以后出生),个别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岗位或紧缺岗位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10日以后出生),详见《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及2019年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人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内人员;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
三、约定服务期限
聘用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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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9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汕头市澄海区中山南路柑园池卫健大楼5楼人事股。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下载并填写《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须双面打印和亲笔签名。报名时缴交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正面同底彩色相片3张,其中1张按要求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2.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仅限汕头市户籍或汕头市生源的,须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须提供学历认证。
(3)应聘岗位要求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1份;
(5)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除《同意报考证明》外,审核后招考单位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报名材料可由他人代为缴交。
3.资格审查:接受报名后,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9月17日--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区卫生健康局5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以择业期内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在报名首日时未就业或就业后辞职(退)。就业后辞职(退)的,报名时须提供社保证明、辞职(退)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供核查。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包含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核时提供:A.国外(含港澳台)所学专业成绩单;B.国外(含港澳台)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选择国内一所全日制普通高校)比照材料等,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80%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主要课程相对应的,可按相近专业报名。
(5)已通过执业或职业考试尚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成绩合格证明,同时承诺于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6)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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