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广州增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61人公告(2)
2019-03-26 16:21 汕头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卫生人才网
⑥报考区中医院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单位工作经验年限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社保部门加盖公章)。
⑦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时,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且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资格复审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进行。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应证明材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6.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待定,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富力路6号)。
7.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通知将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具体面试地点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五)考试成绩组成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总成绩。
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照笔试成绩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先后顺序;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的,则再进行专业技能考核,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专业技能考核
招聘岗位表中岗位代码为632-642,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无需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专业技能考核。此类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为100分,按10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照专业技能考核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先后顺序;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的,则再进行多一项专业技能考核,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进入考察的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请提前办理。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岗位薪酬待遇
根据《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编定岗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11〕49号),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制度。
聘用人员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增城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二)本公告中涉及的时间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之日。
(三)2019年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附件5)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
(六)岗位表中“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不包含全日制中专起点,通过在职教育所取得的本科学历。
(七)资格考试成绩达到通过分数线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提交本人考试通过成绩单和当年资格考试分数线等有关材料进行报名。
(八)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九)报考人员应留意网上公布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专业类别为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预防医学类、口腔医学类、药学类、护理类、检验类、财务类等8个类别的毕业生,需在聘用后连续3个考试周期内考取相应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区“120”急救医疗指挥中心调度员岗位的人员除外)。
(十一)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
(十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招聘公告各工作环节时间皆是预计,如遇突发情况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四)咨询部门及电话: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20-32855106。
(五)监督部门及电话:区卫生健康局监察科020-32855107。
本公告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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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汕头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