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
2021-11-24 07:29 汕头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单选]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是:
A .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行为相适应
B .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个人情况(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C .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客观危害相适应
D .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参考答案:D
[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为刑法常识。
《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是我国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刑法上的规定。
故本题选D。
【2012-北京-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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