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中教师孙某旷工给学校教学工作造成一定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校可依法( )
2021-11-05 17:11 汕头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某高中教师孙某旷工给学校教学工作造成一定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校可依法( )
正确答案: A
参考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是关于某高中教师孙某旷工给学校教学工作造成一定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校可依法( )的参考答案及解析。详细信息你可以登陆汕头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点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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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汕头华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