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澳县事业单位从女子民兵连现役人员中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1-05-31 14:56 汕头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事业单位招聘网
汕头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政府发布:2021年南澳县事业单位从女子民兵连现役人员中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时间为:6月14日至6月16日,更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获取更多关于汕头市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的相关内容,请关注汕头事业单位招聘网/汕头人事考试网!
一、招聘岗位
南澳县渔业安全通讯网络管理站、南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2个事业单位各1名。具体详见《2021年南澳县事业单位从女子民兵连现役人员中定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担任排长以上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南澳县女子民兵连现役人员且入队时间不少于1年,入队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或受党纪处分正在影响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o.gov.cn/)发布。
五、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4日至6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南澳县中兴路文化广场北侧人社综合大楼四楼。
3.报名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21年南澳县事业单位从女子民兵连现役人员中定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2021年南澳县事业单位从女子民兵连现役人员中定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下载并填写《2021年南澳县事业单位从女子民兵连现役人员中定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须双面打印,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正面彩色相片,并由考生亲笔签名。
(2)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须提供学历认证;
③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县人武部提供的女子民兵连现役人员及入队年限证明;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填写《2021年南澳县事业单位从女子民兵连现役人员中定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除证明外,其他所有证件审核后现场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②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③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的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南澳县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提供《2021年南澳县事业单位从女子民兵连现役人员中定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提交《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④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资格审核
接受报名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5.准考证发放:领取准考证时间以公告形式通知,报考人员请留意南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并按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