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赴华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35名新教师公告
2021-02-09 17:29 汕头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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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和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拟于2021年3月份组织到华南师范大学现场设点,公开招聘2021年国内双一流大学(含原国家“985”、“211”工程建设院校,下同)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和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指1986年3月31日后出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我区公办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对象
(一)招聘名额:35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及要求详见《汕头市澄海区赴华南师范大学专场公开招聘2021年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2021年国内双一流大学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和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指1986年3月31日后出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择业期相关政策详见《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澄海区赴华南师范大学专场公开招聘2021年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约定服务期限
聘用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本人不得单方面提出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
五、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的方法和要求
1.报名办法: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初定2021年3月份
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具体时间、地点视情况另行公告,公告网址:澄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enghai.gov.cn/ch/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澄海区赴华南师范大学专场公开招聘2021年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报名前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并双面打印,同时用手机或电脑扫描《汕头市澄海区赴华南师范大学专场公开招聘2021年新教师预报名登记表二维码》(附件3)填报有关资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须院校相关部门盖章)。
(4)应聘人员本人简历,主要包括在校期间的教学技能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学生工作获奖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等证书(证明);
报名注意事项:属2021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至报名时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
凡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截至2021年9月1日未能提供本人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除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外,现场审核后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