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汕头技师学院参加“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招聘公告(2)
2020-11-10 17:29 汕头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教师招聘网
(五)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教师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公布。考察工作由汕头技师学院成立考察组,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市委组织部官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政策的,硕士拟聘人选报市人才办备案。
(九)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面试加考核或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合格并入围体检人选,可先作为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再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二)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本次招聘由汕头技师学院组织实施。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八、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实施监督。
联系电话:0754-87252027(汕头技师学院)
监督电话:
0754-88324110(汕头技师学院纪委会)
0754-88645063(汕头市人社局人事科)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1.汕头技师学院参加“2020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 2020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报名表
3.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
汕头技师学院
2020年11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tou.gov.cn/stsrlsbj/gkmlpt/content/1/1836/post_1836870.html#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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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汕头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