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参加“深圳专场招聘会”招聘公告
2020-09-30 15:33 汕头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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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筹)是汕头市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占地总面积402.60亩,现已完成一期建筑面积364亩,设置了行政区、教学区、生活区、后勤区四个区域,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校行政业务用房,院系及教师业务用房、学生宿舍(公寓)等九项校舍建筑。配套教学设施仪器总值逾1800万元,购置纸质图书16008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12人,其中专任教师17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57人,占比32.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45人,占比25.4%;“双师型”教师132人,占比74.5%。建设初期学生规模约3000人。
学校致力于建设成为立足汕头、服务粤东、面向广东,以学前教师教育为主,小学教师教育与继续教育为辅,相关专业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示范全省的幼儿师范院校。
学校以“善教乐学、守正创新”的办学理念,“协同育人促发展、特色创新树品牌”的办学思路, 秉持“敬业亲师、博习通达”的校训,培养有师德理想、教育情怀、扎实学识、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优质师资及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8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8日后出生)。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筹)“2020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深圳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条件的,享受相应薪酬、福利待遇及培养管理优惠政策。
五、招聘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址:深圳市大中华喜来登六楼宴会厅(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会展中心)。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8日9时至17时。
3.资格审核: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审核,并现场反馈审核结果。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2020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深圳专场招聘会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和用人单位要求填写相关材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高校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
(4)本人《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属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10月1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应聘时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承诺书,承诺聘用后1年内取得应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聘用满一年未取得应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3《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应聘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应聘。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学科教学专业后面括号中注明的学科名称,可对应《岗位表》中招聘相应岗位进行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ー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应聘,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