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第三批)2020年招聘10人公告(2)
2020-09-17 09:13 汕头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卫生人才网
四、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在本中心网页或邮件另行公布。
护士采取考试加考核。考试包括笔试(含实操)和面试,其中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考核;面试为问答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考核满分10分,内容为学历、专长、工作经历等。总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50%+考核成绩”进行统计,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以上岗位笔试、面试分数低于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五、体检
(一)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工作及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执行的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具体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负。
六、考察、拟聘公示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拟聘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递补事宜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总成绩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八、聘用
(一)按照我中心汕精卫【2018】55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聘用为我中心事业编制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二)不符合进入我中心事业编制条件的人员,按我中心聘用制人员的有关规定聘用,人事档案可寄存在汕头市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联系电话:0754-82904574
邮 箱:rsk@stumhc.cn
联系人:卓老师
地 址:汕头市泰山北路万吉片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邮 编:515065
官 网:http://www.stumhc.cn/
十、相关说明
本次考试由我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公布、体检、考察、拟聘公示等信息均在我中心官网公布,详见我中心官网“人才招聘”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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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2020年(第三批)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2020年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doc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2020年9月16日
原文标题: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2020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hantou.gov.cn/stsrlsbj/gkmlpt/content/1/1817/post_1817110.html#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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