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2020年(第二批)招聘22人公告【部分编制】(2)
2020-06-11 14:46 汕头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卫生人才网
四、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在本院网页或邮件另行公布。
临床医师、睡眠医学中心医师、药师、麻醉医师采取考试加考核。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为问答式面试,满分100分,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考核满分10分,内容为学历、专长、工作经历等。总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50%+考核成绩”进行统计,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脑电图医师、影像科医师、护理部护士采取考试加考核。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实操,其中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实操;面试为问答式面试,满分100分,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实操为实际操作考核,满分100分。考核满分10分,内容为学历、专长、工作经历等。总成绩按照“笔试×30%+面试×50%+实操×10%+考核成绩”进行统计,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以上岗位要求总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不予录用。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五、体检
(一)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及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执行的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具体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负。
六、考察、拟聘公示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拟聘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按照我院汕精卫【2018】55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聘用为我院事业编制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二)不符合进入我院事业编制条件的人员,按我院聘用制人员的有关规定聘用,人事档案可寄存在汕头市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八、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联系电话:0754-82904574
邮 箱:rsk@stumhc.cn
联系人:卓老师
地 址:汕头市泰山北路万吉片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邮 编:515065
官 网:http://www.stumhc.cn/
九、相关说明
考试、成绩公布、体检、考察、拟聘等公示均在我院官网公布,详见我院官网“人才招聘”一栏。
附件1: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2020年(第二批)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2020年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doc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2020年6月11日
原文标题: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hantou.gov.cn/stsrlsbj/gkmlpt/content/1/1765/post_1765423.html#3283
以上是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2020年(第二批)招聘22人公告【部分编制】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汕头市医疗招聘考试资讯,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敬请关注汕头教师招聘网/汕头人事考试网。
(编辑:汕头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