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民政局2019招聘37名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公告(2)
2019-12-23 15:20 汕头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事业单位招聘网
七、录取、公布
机考和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机考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退役军人、学历层次高、年龄30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生确定名次,等额录取,并在潮南人才网(http://www.cnqrc.com)公告。
八、政审及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在考察和体检中一经发现有违反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负。
九、聘用方式
应聘人员经笔试、机考、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对招聘录用的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区民政局和各镇(街道)公共事业发展办公室,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调剂安排。聘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由劳务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并由潮南区辉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工作。根据劳务合同规定,被招聘人员聘用期初定3年,试用期3个月,每年签1次合同,本人有意愿且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劳务合同。聘用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者,由区民政局通知劳务公司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务合同,不附加任何条件与要求。
十、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年薪4.5万元(包括人员工资、社保、职工医保、意外保险、管理费及聘用培训费用等),聘用人员试用期期间,每人每月扣除聘用培训费用165元。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潮南区民政局。
2019年12月23日
原文标题:潮南区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nqrc.com/index/anno/index/id/2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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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汕头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