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黄埔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39人公告
2019-05-31 13:59 汕头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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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黄埔区属各医疗机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卫生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二)》等相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9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9名,具体岗位、职数及要求见《2019年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相关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附件2)。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社会人员”即指发布公告日前取得毕业证的,且目前非全日制在读的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的往届毕业生纳入招聘对象范畴)。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及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gzswjk/2.1.1/201901/e9ff61f4cdaa4471a5f6cb7dab5e9c3c.shtml)。
6.报考人员年龄规定如下(如有特别要求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1)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2)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
(3)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
(4)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
7.持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按照《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确认,不符合确认条件或者从录用起一年半内不能按要求完成确认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8.报考人员与所报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符合其他广州市和黄埔区有关人员招录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要求
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2019年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时间均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起始日。
四、招聘办法
通过面向社会招聘的方式招聘人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录用公示、审批录用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1.公告发布网址:
(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rssgz.gov.cn/)(业务专题栏目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版块)
(2)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3)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
(4)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上公告通知栏(http://www.hp.gov.cn/hp/wjjtzgg/list.shtml)。
2.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2019年5月31日至6月14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结束后10个工作日(2019年6月17日上午9:00时至6月28日下午17:00 时)内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如在录用前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名时需准备的个人资料:(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本人户口簿(首页+个人页);(3)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4)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5)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应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同时提供此三类材料);(6)街道或居委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第(6)条可在考察阶段限定时间内提供)。
5.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在网上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9年7月12日9:00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内容要求参加笔试。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对报考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的人员实行免笔试,采取直接参加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其他人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由我局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招聘职位数与符合职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对于成功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视报名情况按程序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减少招考人数开考或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考,也可延长报名和考试时间)。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由第三方命题,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分数,按40%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公招程序。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答卷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为准。免笔试人员不受报考人数与职位数的比例限制,符合初审条件的直接按期进入资格复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