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职工60人公告
2019-05-27 16:59 汕头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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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9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广东交通学校、广东省航运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60年办学历史。学院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学院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2004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 2016年,获入选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2016-2018年,连续三年荣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2018年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院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文明示范单位、广东交通教育科技先进单位、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基地等光荣称号。全日制在校生约14000人。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国内诚聘事业单位编制内优秀人才60人。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内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和我校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4日。
(二)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1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的办法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应聘者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错误,导致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考试、录用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具体见附件2:《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材料中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本人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在职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报名资格审查
1.报考者请详细阅读岗位要求及条件,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谨慎填写报考岗位。报名系统在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考的专业条件以系统里考生填报的详细专业为初审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后留意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人员须在指定时间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资格复审: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要求到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复审者,将取消面试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将在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敬请留意。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见附件3);
(3)学历、学位、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证明、党员证明、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等材料;
(5)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即证明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应聘辅导员、学生管理等工作岗位的,学生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应聘者政治面貌(党龄)、工作职务、工作年限等,学生干部经历可提供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学生干部聘书或学校发文等(证明模板参考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