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应元学校事业编制教师11人公告(2)
2019-04-02 17:43 汕头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教师招聘网
(四)现场资格审核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1.时间: 2019年5月8日上午8:30-11:30
(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广州市第二中学科学城校区(具体以通知为准)
3.需提供的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报名表并手写签名(报名系统上打印)、《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目录表》(附件2)表中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
备注:社会人员还需提供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明细(加盖公章)、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5.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资格审核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五)面试(讲题、说课/授课、答辩)
1.时间:2019年5月11日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点:广州市第二中学科学城校区(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考核方式包含讲题、说课/授课、答辩等,时长15分钟。
信息技术教师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开考前30分钟凭个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指定考室报到。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六)总成绩构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
总成绩可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查询。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应元学校负责。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解除三方协议或合同。
七、公示
拟聘人员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在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广州二中教育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资格审核、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的;
(四)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为事业编制的人员纳入广州市增城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依照广州市及增城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承诺取得相应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本科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证书后,按十二级岗位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承诺取得相应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具有职称的社会在职人员,按相应等级的最低岗位聘用,如学校无相应岗位,按十二级岗位聘用。
十、其他
(一)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以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
(二)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第二中学网站公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各项测试或考试和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各项测试或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本招聘公告各工作环节时间皆是预计时间,如有突变情况,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吴老师 020-32169917
蒋老师 020-32079898
监督电话:020-83550134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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