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疾控中心2019年招聘7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公告
2019-02-28 09:22 汕头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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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等有关规定,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通过参加“广东省2019届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活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属下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测检验、科研培训、健康教育与促进的技术指导中心。中心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建有4800平方米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阅览室、教学基地、网络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职工食堂、职工之家、大中小教室、冷库及各专业科室工作用房。中心各专业科室设置合理,目前已建立覆盖全市的疾病监测体系、免疫规划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实现网上直报。实验室已取得“广东省卫生监督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广东省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证书”和“国家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资格。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含2019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0日之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应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疾控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1.“广东省2019届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活动”现场报名。
2.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广东省2019届高校毕业生系列供需见面活动会”南方医科大学医学类综合场
时 间: 2019年4月10日 上午9:00点到下午2:00点
地 点: 南方医科大学
2.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场报名
时间:3月13日至3月29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至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汕头市汕汾路58号疾控大楼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