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心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5名公告
2018-11-20 11:42 汕头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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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2018〕251号)、《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市发〔2017〕16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等规定,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5名。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中心医院是一所拥有近百年历史的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2005年挂牌“中山大学附属汕头医院”,现为“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国家爱婴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全科医师临床培养基地”、“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中山大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有“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粤东心血管病临床中心”、“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平台,是粤东区域医疗中心。
目前医院的规模和综合实力位居粤东地区前列,医院本部现有在职员工3300名,全院编制床位数1800张,实际开放病床2000张,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省医学特色专科1个、省临床重点专科13个,建设国内先进的一体化手术室、3D手术室、介入室、内镜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心实验室、组织生物标本库、临床技能中心等平台,配置有PET-CT、3.0MR、双源CT、直线加速器、全自动免疫生化流水线等高端设备,全面实现信息化。另外,医院组建的“医疗联合体”共有8家下属单位,包括潮阳耀辉合作医院、潮阳区人民医院、金平区中医医院、南澳县人民医院、潮阳白求恩医院等。
为进一步推动医院发展,我们真诚邀请高层次的医学类毕业生加入到我们团队,共创事业辉煌,医院和各医联体单位将为你搭建事业发展的平台,这里是你展示才华,为汕头的卫生事业贡献力量的大舞台。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后出生);2019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应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中心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1.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2. 获聘用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与我院签订8年服务期协议后,给予10万元安家费,在我院服务3年以上,从第四年起每年给予生活补贴1万元,连续5年共5万元。高层次科研人员、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另给予适当的优秀人才津贴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具体情况面议。
五、报名方式、时间、要求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现场报名。
2.汕头市中心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1)第一场:广东省201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活动(医药类专场)
时间:2018年11月29日(星期四)8:30—16:00
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生活区运动场
(2)第二场:2019届高校毕业生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专场洽谈会
时间:2018年12月2日(星期日)7:30—16:30
地点:南方医科大学运动场
2.汕头市中心医院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31日前(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至汕头市中心医院人事科(汕头市大华路9号316室)现场报名。
(三)报名程序及提供资料: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简历;
(2)填写完整的《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附件2);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4)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其中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院校相关部门盖章)原件、复印件。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7)所有应聘者除递交纸质材料外,另需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汕头市中心医院人才招聘平台(网址:http://113.106.170.189:8889/hjsoft_zp)”完成报名确认手续。
2.资格审查:由汕头市中心医院对报名人员所交的纸质材料和招聘平台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报名回执(以短信形式发放)。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最多可报考2个岗位,首先按照第一志愿岗位参加面试,若面试成绩无法入围体检人选且其报考的第二志愿岗位尚有空缺情况下,再参加第二志愿岗位面试。
2.2019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须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签订承诺书,凡被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截至2019年9月1日未能提供本人相应学历、学位和报到证原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六、招聘方式
采用面试方式。
1.面试形式:现场答辩;
2.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
七、面试合格人选和体检人选公布确定时间和要求
汕头市中心医院在面试结束后30天内,依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人社”栏目、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卫计”栏目及汕头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八、体检工作和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执行的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由汕头市中心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汕头市中心医院负责。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列为拟聘人选,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人社”栏目、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卫计”栏目及汕头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中心医院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中心医院组织实施。
十三、11月24日(周六)、25日(周日)正常工作,接受咨询。
十四、相关网站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汕头人社”栏目(http://www.shantou.gov.cn/hrss/)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汕头卫计”栏目(http://www.shantou.gov.cn/wjj/)
汕头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sthospital.com/)
十五、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0754-88903590(汕头市中心医院劳动人事科)
监督电话:0754-88547977(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
0754-88903585(汕头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汕头市中心医院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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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汕头华图)